東海大學正式單位名稱表（本教材已確認項目）

以下名稱必須逐字使用，不得自行簡稱、改寫或換成相近名稱：

1. 教務處註課組
2. 教務處招生策略中心
3. 圖資處
4. 公共事務暨校友服務處（校內常稱「公事處」；正式文件與新聞發布單位使用全名）

使用規則：
- 不得寫成「課務組」、「招生組」、「資訊處」、「圖書資訊處」或「公共事務室」。
- 若素材使用舊稱或非正式簡稱，輸出時改用上述正式名稱，並在人工複核清單註明已標準化。
- 其他未列於本表的單位名稱，不得自行推測；如有疑義，標示「正式單位名稱待確認」。
- 本表只代表本次課堂教材已由使用者確認的三個名稱，不是全校完整組織名錄。
